发布时间:2011-08-15 共1页
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
三、应聘条件
45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授,年龄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2岁以下的博士;30岁以下、“211”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个别基础学科)。业绩成就突出或紧缺学科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市人事信息网(http://www.tjpnet.gov.cn/)及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网站(http://www.tjuci.edu.cn)上发布,发布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14日。
2.报名方式
①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发送至rczp@tjuci.edu.cn邮箱,提供的个人基本材料如下:
Ⅰ.本人简历(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从大学开始连续填写)。
Ⅱ.应聘申请,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和经费计划以及学校配套条件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