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6 共1页
教育学、心理学报名考试自今年3月份开始,8月份教师资格认定结束,整个认定工作历时6个月。为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市、县(区)教育局分别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考试领导小组、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组建了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专家委员会。经过全省教育学、心理学理论考试、能力测试及市、县(区)两级教师资格认定评审委员会评审,最终有1684人通过认定。其中,取得幼儿教师资格310人、小学教师资格208人、初中教师资格556人、高中教师资格550人、中专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