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秋季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安排

发布时间:2011-09-27 共1页

2011年秋季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工作安排

一、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参见《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

二、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丢失,需办理认定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人事档案中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证明(由档案存放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时间:

2011年11月28日——12月2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4:00

四、领取补办换发证书、证明时间:

2011年12月26日——12月28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00——4:00

五、提交材料及领取补办换发证书、证明地点:

北京教育学院本部(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北楼三层313房间

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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