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2011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30 共1页

摘要:商洛市2011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12日

各县区教体局、市直教育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要求,现就2011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申请者应当具备《教师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2、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要求:

参加全省教师资格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四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3、教师专业技能测试要求:

参加全市高中教师资格专业技能测试并成绩合格。

   (四)身体条件

    申请者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体检参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结果为合格。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 “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注意网报时选择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县区的高中资格确认点进行报名。网报时间:2011年9月26日—2011年10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2011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到各县区教体局高中教师资格确认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县区教体局于10月20日前将申请人材料交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确认时所交材料

    1、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电子备案表。(电子备案表验证开始日期为10月1日之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8、教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

    9、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纸质);

   三、有关要求

   1、 各县区教体局要按照《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及时组织申请人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按要求审查和收集申请人的材料。

2、各县区要指定专人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在进行高中教师资格报名确认的同时,认真做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在认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3、严把政策和资格审查关,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市上将于10月中旬对各县区各类教师资格证件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对验证不严、弄虚作假的县区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追究相关人责任。

4、所有复印件材料使用A4纸张,并加盖县区教体局印章,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   箱:sljszg@163.com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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