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11-02 共1页

 河南2011年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已发布,内容如下:

  一、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选择各县区确认点;

  二、申请高中、中专、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在市级确认点。凡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市直、高新区的人员

  如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也可以选择市级确认点;

  三、“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

  四、“现从事职业”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规范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等);

  五、“专业类别”请根据下表界定标准,选择师范类和非师范类

  六、现场确认日期:(根据网报时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确认)

  (一)需持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普通话证原件、复印件1份

  4、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学籍表

  (二)确认程序

  资格审查→缴费→照相→信息确认

  (三)收费

  参加理论考试人员缴纳考务费40元、信息采集费12元,其他人员只缴纳信息采集费

  七、此次申请过程中使用假身份证者一经确认,立即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类教师资格

  专业类别界定标准

类 别

范 围

师范类

属于普通高校(包括师范院校和综合大学)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普招类师范专业毕业生,按“师范生”政策认定教师资格

非师范专业专科或本科毕业后,接受教育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的毕业生按“师范生”政策认定教师资格

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由非师范专业专科升入师范专业本科连读的,可按本科师范生认定政策认定教师资格

通过普通高招对口升学考试,师范专业专科升入非师范专业本科连读的毕业生,如按师范专科认定可按师范生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如按本科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需参加理论考试

非师范类

通过网络教育、成人脱产、函授、夜大、自学考试等形式取得的学历一律属于非师范教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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