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9 共1页
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政治处及各县、新浦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
(1)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2月3日―5日, 拟参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在市图书馆三楼报名。拟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四县人员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市区人员以新浦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2)报名提交材料:
在职教师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工作证明(样式附后);社会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前后学历证书原件; 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专、本科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学院(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含学业成绩单)。
(3)测试时间、地点:2012年3月10日-11日,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新浦区海连东路24号)
3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3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全市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相关学科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2012年3月17日前,在连云港教育网公告公示栏公布测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评价表在确认现场领取。
(4)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