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1-29 共1页
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要求:申请者凭网络报名号到市、县、新浦区教育局指定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通过网络报名者不予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4月12日—14日。
(3)现场确认地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市图书馆三楼进行确认;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四县以县教育局通知为准;市区人员、2012年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现场确认以新浦区教育局通知为准。
(4)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①网络报名号
②独立装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符合申请类别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⑥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专业毕业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⑧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评价表
⑨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⑩粘贴相片页
注:复印件请统一使用A4纸复印,按提交材料依次排序
8.2012年5月2日-7日,四县、新浦区教育局上传2012年拟认定教师资格数据,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审查数据。
9.2012年6月1日前,全市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四县、新浦区教育局提交《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电子版发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邮箱。
10.2012年6月20前,完成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