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12-08 共1页

注意事项:

  1、第一次参加考试者,必须同时填报三门课。单科重考者可选报相关科目。

  2、过期不付费者视为自愿放弃考试处理。

  3、因报名信息错误,需要修改信息时,请带:①考生身份证原件、②报名表,于2012年1月4日—1月6日到延安西路900号304室,现场申请修改信息(因过期不修改信息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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