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12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现场确认时间

发布时间:2012-02-23 共1页

申请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1、各类师范生预审

  预审时间:5月9日

  地点:市教育局事业楼一楼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提前通知有关高校和中师学校,在4月底之前对2012年应届普通师范毕业生,以学校为单位,分专业逐人建档进行师范毕业生身份材料集中预审。预审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监督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我省高校涉及师范教育专业名单的通知》(赣教高字[2010]39号),以及中招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有关“中等师范专业”情况,审核是否在涉及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应审核是否已必修(不含选修)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以及教育技术、教学法等师范教育课程且成绩合格;是否已参加或正在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三个月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申请教师资格层次和种类是否属本人所学层次和专业(学科)。学校集中预审档案材料真实齐全后,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认定机构逐人查档审核是否属师范毕业生。其中,属“师范定向生”的,简化程序,核对“录简表”无误,可予以确认。

  应届职教师范生身份预审,按下列要求办理: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职教师资”单招录取的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数应在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入学当年招生计划注明职教师资计划内,并提供原省高招办签章“录简表”核对。江西科技师范学院统招职教本科生,毕业时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凭省级招生部门签章入学当年“录简表”核对是否属涉及“分流职教师范”注明专业名单内。如属涉及专业,以上两类职教师范本科毕业生身份认定,按普通师范生提交有关材料,由学校分专业逐人寻建档集中预审,并以学校为单位,按认定权限统一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认定职教师范毕业生身份,每年一次性办理,跨年不予认定。

  省内外往届普通师范毕业生过去未申请,2012年在我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严格按以上认定应届师范毕业生身份的办法,并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原始复印材料(签“与原件无异”字样,审核人签名,加盖学校印章),以及毕业以后历年未申请教师资格原因的书面函件,报受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单独审核。

  2、教师资格认定的材料初审、现场确认:

  2012年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5月9日--5月12日

  地点:市教育局事业楼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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