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组织管理

发布时间:2012-02-24 共1页

考试组织管理

  各设区市教育局要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0]7号),按照有关建立健全考试管理体制、考点和考场设置、考点和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五项要求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设区市原则上在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的考点安排考试,如需调整,应当在开考前30天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检查验收合格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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