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3-12 共1页
全市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筹管理,分步实施。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试题、统一时间考试,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负责考务, 5月下旬,考生和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由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制定方案,相关区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和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分别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