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发布时间:2012-03-24 共1页

网报现场确认、材料受理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4月11日—4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2.现场确认地点: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北区珠江路168号,公交B13、19路可直达);电话:86900353。常州市教育局人事处咨询电话:85681336;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类似学历均应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时间较早或应届毕业生如不能上网查询的,需提供本人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学业成绩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或已获得的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生身份者需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招生名册,并且提供相应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
  (7)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10)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者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11)在编在职教师需提供在编在职教师证明;
  (12)粘贴相片页。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封面(见附件三)的申报材料顺序装订好。
  4.材料受理时注意事项
  (1)以下四类人员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①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人;②师范类更换学科申请人;③相应师范学习期间教学计划中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④近五年内未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收取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费150元/人。
  (3)公民身份、学历、体检、普通话、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思想品德鉴定等项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将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一、 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二、 体检通知
        三、 需下载相关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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