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事项

发布时间:2012-03-29 共1页

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1.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2. 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
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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