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发布时间:2012-04-01 共1页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的人员,其中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专任教师、2012年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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