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5-07 共1页
上半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17日-22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5月18日-25日
(三)体检时间:2012年5月18日-31日
(四)认定阶段时间:2012年6月5日-7月16日
网报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2012年5月18—25日),携带申报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漳州师院2012年应届毕业生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见附件2)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国民教育系列,第二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认证;2012届应届毕业生可暂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学历证书,7月15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必须是福建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语文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须加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公章,应届毕业生加盖其毕业学校院系党组织公章);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提供福建省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教育学”和“心理学” 考试合格证书或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或2002年8月前由我局认可的"两学"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人事代理证明(面向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
9.师范类毕业生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
10.体检表1份(暂不提供,确认点在现场确认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后入档);
11.提交照片: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和二寸各二张(粘贴认定申请表二寸二张,粘贴体检表一寸一张,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一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