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发布时间:2012-05-07 共1页

申请受理时间

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采取先网上申报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其中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7日-5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4日-5月18日)。网上申报有关事项见附件1。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时间和方式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三、现场确认有关事项

(一)现场确认地点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的教育局人事股或任教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局人事股。

(二)提交材料清单(材料说明见附件2)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8.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籍卡上的教育实习成绩可作为证明);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10.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1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 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须知

附件2: 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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