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201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

发布时间:2012-05-07 共1页

申请受理时间

采取先网上申报后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其中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7日-5月1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4日-5月18日)。

现场确认有关事项

(一)现场确认地点为福鼎市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2195100  2195099)

(二)提交材料清单(材料说明见附件2)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应提交与申请任教学科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7.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须提供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8.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合格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籍卡上的教育实习成绩可作为证明);

    9.《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市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后上交);

    10.申请人应提交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一寸2张(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一张上报)。

(三)现场确认时,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核对并加盖公章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将申请人员初审合格的材料整理后于5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并附上申报人员简明表(附件3),并将申报人提交的一寸彩照1张粘贴至申请人相片粘贴表(附件4)。

附件3:

人员简明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第一学历

第二学历

申请资格种类

申请任教学科

是否在职教师

所属县

毕业院校

学历

学历类别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学历

学历类别

所学专业

初中或高中任教

任教学科

1

黄**

福建师大

大专

全日制

心理学

福建师大

本科

函授

心理学

高中

心理学

初中

 

福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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