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2年特岗教师招聘对象

发布时间:2012-07-02 共1页

招聘对象

  (1)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限报小学除语文、数学、外语以外的岗位);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截至2012年9月1日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012年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选派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按2012年应届毕业生对待。2011年及其以前服务期满的,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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