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03 共1页
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申请与资格审查
1、申请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部门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洛阳市教育局;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部门为本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详见附件1——《各级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目的是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是否符合要求,并且确认其是否为师范类。学历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方可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类申请人员无须参加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非师范类申请人员必须参加教育理论考试,同时帮助申请人员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条件、程序和各环节时间安排等信息。
3、申请与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登记表》(1式2份,A4纸型),表格从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net)自行下载,并按固定规格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型),户口不在本地的,还须提交本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3)学历证书(博士提交学位证书)及与学历相应的学籍表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型),非师范类人员不需提交学籍表,成人、函授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交省招办出具的录取审批花名册(复印件);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A4纸型);
(5)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还需提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教育理论考试费40元/人。
4、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7月9日至14日,具体地点见附件2——《各级认定机构申请与资格审查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1:各级认定机构及联系电话 | |||
认定机构 | 咨询电话 | 监督电话 | 认定种类 |
洛阳市教育局 | 63258543、63917183 | 63201225 | 中等职业学校、高中 |
偃师市教育局 | 67729156 | 67729002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孟津县教育局 | 67921286 | 67938326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新安县教育局 | 65082905 | 65082918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伊川县教育局 | 68334310 | 68363686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宜阳县教育局 | :13137993556 | 68822133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汝阳县教育局 | 68210997 | 68232460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洛宁县教育局 | 66237335 | 66237730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嵩县教育局 | 66317501 | 66317770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栾川县教育局 | 66820393 | 66822258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吉利区教育局 | 66918173 | 66912461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洛龙区教体局 | 63213845 | 65156562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涧西区教育局 | 65166883 | 65166873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西工区教体局 | 63892685 | 63892710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廛河区文教局 | 65235736 | 63511116 | 初中、小学、幼儿园 |
老城区教体局 | 63412523 | 63964563 | 初中、小学、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