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05 共1页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为2012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40分,专业基础知识60分。
①教育公共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改革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②专业基础知识分设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化学、物理、生物、地理、历史、政治、思品、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心理、特殊教育等19个学科,重点考查考生适应中小学教学需要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③以上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查询笔试成绩
应聘人员可于8月3日登陆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省教育厅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以设岗县(市)招聘学校为单位,按学校岗位招聘计划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一招聘岗位面试人选不足1:2的,从本市县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服从调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调剂。若调剂后仍不足1:2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名额。
8月8日在海南教育厅门户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3、资格复查。
(1)资格复查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查。
(2)资格复查时间:2012年8月12日,资格复查地点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查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2012年特岗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登陆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进入个人信息页面,点击“下载报名表”打印,此文件是PDF格式,请下载Acrobat软件打开)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
④有从教经历的应聘人员,应出具有关的证件、证明及其复印件(有教学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意见证明);
⑤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有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意见证明;
⑥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⑦体检表(参加面试人员自行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毕业体检表);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设岗市县教育局在面试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学科教学基本功。面试时间为8月13日—14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