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2-08-17 共1页

认定收费

  1.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的规定,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包括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与学历不对应层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缴费240元。

  2.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两学”课程补修及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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