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9-26 共1页
1.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察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和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和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根据海南省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和教师队伍实际情况,适时在不同的教师资格种类中,可增加相应的面试题目。
考试方式
笔试采用计算机考试(机考)和纸笔考试两种方式进行。采用何种考试方式将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执行。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
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面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