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辽宁本溪市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1 共1页

   关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2014年秋季本溪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经本溪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核准,凡2014年秋季网报并通过现场确认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请于11月18日—11月30日(周六、日休息)到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本溪市教育局四楼)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几点说明:
 
  1、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须携带身份证。代领须携带代领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身份证件。
 
  2、与《教师资格证书》同时领取的还有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教师资格证书》丢失后补发必需材料,此表请交人事部门存于个人人事档案内。
 
  3、认定初级中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与认定机构(县区教育局)联系,确定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
 
  如有问题,请咨询:024-4281150642855587
 
  本溪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交流中心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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