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环球网校整理的09年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复习资料资源税3
第三节 征税范围
一、矿产品
(一)原油
原油系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以油母页岩等炼制的原油。
(二)天然气
天然气系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三)煤炭
煤炭系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四)其他非金属矿原矿
(五)黑色金融原矿和有色金属原矿
二、盐:
固体盐
液体盐
三、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的征税规定
(一)伴生矿---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二)伴采矿
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
伴采矿量小的,在销售时,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缴纳资源税
(三)伴选矿:注意对于以精矿形式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应用举例】
在资源税中,关于伴选矿的税收政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B.伴选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单位税额
C.伴选矿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减半缴纳资源税
D.对从精矿伴选出的副产品不征收资源税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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