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1年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成绩复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15 共1页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复查通知

  2011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成绩已经发布,现就统一鉴定成绩复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复查的职业等级

职业
等级
科目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二、三、四级
理论知识、操作技能、综合评审

  二、成绩复查程序及时限

  1.凡参加统一鉴定的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于2011年7月27日前,持本人准考证或身份证件将《成绩复查申请表》就近交到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所详细信息见附件2)。职业技能鉴定所对考生情况核查无误后受理申请,填写《成绩复查申请受理单》,将回执交考生本人。

  2.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职业技能鉴定所将更正后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查后分数没变更的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2011年8月26日后,到受理申请的职业技能鉴定所领取《成绩复查结果通知单》。

  三、成绩复查相关规定:

  1、成绩复查范围包括:

  (1)已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的;

  (2)主观题卷面是否有漏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3)论文、答辩分数的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对于主观题、论文、答辩的专家评分标准持有异

  的,不属于核查范围,不对试卷进行重新评阅,或对试卷评阅标准进行评判。

  3、任何考生不得查阅答卷原件。

  4、成绩复查只此一次,逾期者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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