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日前获悉,银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物流配送骨干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今后3年市财政每年从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400万作为加快物流配送骨干企业培育专项引导扶持资金,为该市物流业“快马加鞭”送上“利器”。
《意见》中明确规定: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企业,投资500万元以上进行新建或改扩建的,均按企业年度新增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以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20%的利息补助,同一年企业补助最高限额30万元。对于第三方物流骨干企业,营业额达到规定基数的,分别给予其法人代表3万元、6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年奖励最高限额20万元。同时,本土物流配送企业通过参股、兼并、联合等形式整合物流资源,加盟全国性或重区域性物流网络,开展跨区域物流配送业务并稳定运营2年以上,经流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