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06 共1页
2011年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
为了加强职业资格鉴定管理,便于各有关方面组织培训和申报鉴定,现将2011年本市职业资格鉴定日程安排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
上海市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经济与产业发展需要,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列入的职业及国家统一开发的新职业范围内组织实施。为有利于鉴定组织安排,现将面向社会开考的职业资格鉴定作以下分类:
1、技能操作类职业资格鉴定;
2、计算机应用类职业资格鉴定;
3、管理类职业资格鉴定。
二、鉴定日期
管理类职业资格鉴定日期:(1)“笔试、机考”部分鉴定日期:
月份 | 鉴定日期 | 月份 | 鉴定日期 |
1月 | 1月8、9日 | 9月 | 9月3、4日 |
3月 | 3月5、6日 | 10月 | 10月22、23日 |
4月 | 4月16、17日 | 11月 | 11月5、6日 |
5月 | 5月21、22日 | 12月 | 12月3、4日 |
6月 | 6月18、19日 |
(2)“口试”部分鉴定日期原则上在本职业“笔试、机考”部分鉴定之后连续安排。
4、除上述面向社会开考的职业以外,企业内职业技能鉴定和校企合作项目职业资格鉴定日期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