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师培训和考试规范市场办法

发布时间:2011-09-06 共1页

       为规范物流师培训认证市场,维护物流师认证声誉,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氛围,提高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质量,宣传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品牌,物流师职业认证办公室根据一段时间以来在物流师培训认证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情况,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认为必须对一些严重违反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扰乱正常培训市场,败坏认证声誉的现象和行为的培训中心和考试中心进行规范管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以保证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能够健康、顺利、有序的发展,维护市场环境,保护其他培训中心的合法权益。

培训中心在培训、考试组织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的:

1.不按协议中规定的招生区域组织招生,超范围(区域)招生,扰乱市场的;

2.在招生宣传工作中抵毁、败坏其他培训中心名誉的;

3.在宣传中不负责任地向学员做出各种无法实现的承诺的;

4.不严格按条件招收相应级别的培训学员的;

5.在招生工作中,巧立名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6.随意降低或抬高培训价格,故意制造市场混乱的;

7.无法保证授课质量,减少课时的;

8.虚报、瞒报培训人数的。

考试中心地考试组织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形的:

1.不认真审核考生资质,致使大量不符合条件者考参加考试,对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造成极大负面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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