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2-29 共1页
(一)全国统一鉴定各职业的鉴定方式均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包含职业道德)和技能操作(专业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专业能力)考核时间分别为90分钟和120分钟,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自治区统一鉴定职业的鉴定方式不变。
(二)报考全国统一鉴定各职业资格二级、一级的考生均须参加综合评审。综合评审采取论文口头答辩或书面答辩方式,按照附件2的要求执行。综合评审实行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三)电子商务师、网络编辑员职业相关等级须在今年任意一次模块测验合格后,方有资格参加5月份或11月份的鉴定。
(四)全国统一鉴定各职业等级单项合格成绩有效期一年,一年期内可任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有单项不合格者,须重新申报原等级全部项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