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0 共1页
2008年资格证书(已提交材料)领取通知
请2011年12月19前(含12月19日)已提交2008年合格人员办证资料的外销员、社会工作者、安全、审计、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的考生,凭领证号码单和身份证原件到考试中心一楼大厅领取资格证书。委托他人领取资格证书的考生,还需要提供代领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