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化院科研项目实行督导制度

发布时间:2010-01-20 共1页

  为了加快科研项目进展,提高科研质量和效率,促进技术交流和学科建设,北京化工研究院从2006年开始对科研项目实行督导制度。 
  科研项目督导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研究有关技术问题和项目进度,对项目负责人实施技术指导;对项目立项、结题、鉴定验收等“门径”管理环节进行技术审查和评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为了加强科研项目督导工作,北化院设立了工业催化、高分子材料和化工工艺3个科研项目督导组,督导组成员由本院专家组成。根据工作需要,督导组还可以采取一事一聘的办法,聘请非本院现职专家参与项目评议。督导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检查、指导或评议科研项目。 
  为方便工作,督导组还设立了科学秘书和联系人,负责会议记录、纪要以及会议安排等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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