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关于补发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时间安排
为方便考生申请教师资格证,凡通过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未领取合格证的考生,请于每次自考考试前一周到合肥市自考办领取(东一楼),此外,每次考后发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同时(具体时间参考自考工作行事历)也可以补领历次未领的合格证。遗失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在考前一周的周一、周二来登记,周五、周六领取 ,其他时间将不再发放和补办。
日 期 |
工作内容(对外接待工作时间为8:00-11:30,2:30-5:30) | ||
11 |
三 月 |
3月29日 |
公布查卷结果 |
10 |
3月15-16日 |
2012年四月份新生补摄像(凡未摄像考生均可补摄) | |
9 |
3月1-2日 |
发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同时补发之前未领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 |
8 |
发放元月份违规处理决定书 | ||
7 |
元月份考试查卷申请登记(3月1号) | ||
6 |
二 月 |
2月28---3月2日 |
2012年7月份中英合作专业报名(2月28-3月2日)现场报名 |
5 |
一月 |
1月20日 |
公布2012年成绩(合肥市不发成绩合格证) |
4 |
1月16日—17日 |
发放免试申请结果 发放2011年(下)毕业证书 | |
3 |
1月7—8日 |
1月份自学考试 (中英合作专业1月6-8日) | |
2 |
1月4—6日 |
领取登记补办的准考证 补发未领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 | |
1 |
1月1号前 |
公布2012年元月份考试考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