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2011年4月份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9日、10日和16日、17日进行。具体开考专业和课程详见北京教育考试院网中“自考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考试安排”栏目。本次考试的新生注册、课程报考和缴费工作全部实行网上办理,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一、时间安排
注册、报考、缴费时间:2011年1月5日——15日,逾期不予补报。
新生照相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5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新生照相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本期只注册而不报考课程的考生注册信息无效,注册、报考且缴费成功但未照相的考生,将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若下期参加考试请重新注册报考。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1日,地点为注册时所选择区(县)的自学考试办公室。
查询《考试通知单》时间:网上查询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至考试结束。查询英语专业、网络技术应用(专科)专业非笔试课程《考试通知单》的时间为3月18日至考试结束。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业务办理”——“综合信息查询”栏目,输入准考证号、报考密码即可查询所报考课程的具体考试地点,并可下载、打印《考试通知单》。
二、报考与缴费
报考与缴费实行网上办理,报考成功的标志是所报课程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考生或集体单位在报考前需先开立北京银行账户,存款金额要足够支付本期报考费用。
报考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课程:30元/科次;
2、非笔试课程见附件1.
三、特别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