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1年4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8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1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1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1865 高等代数(二)
5 02001 数学分析(一)
6 02003 解析几何
7 02011 复变函数论
8 02013 初等数论
9 02019 数学分析(三)
10 02033 数学物理方法
11 02198 线性代数
12 02199 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
13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14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15 06268 工程数学
16 10099 近世代数
17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8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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