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2年4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2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2年4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033

数学物理方法

7

02198

线性代数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0

数学分析续论

10

11502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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