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2年7月自考使用计算器问题通知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自学考试办公室(考试中心):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12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0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12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20 高等数学(一)
2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3 00023 高等数学(工本)
4 02011 复变函数论
5 02013 初等数论
6 023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7 02318 计算机组成原理
8 10099 近世代数
9 11401 中学数学方法论
10 11503 组合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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