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1年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报名、报考时间

  1、在籍考生网上报考时间:2011年7月14日-9月9日。

  2、新生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9月1日(周六、日不休息)。9月6日—9日报考本科资格审查合格的新生可上网进行课程报考。

  3、实践环节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按照“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网上发布的《黑龙江省2011年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和技能课考试开考计划》要求执行。考生有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与有关主考院校联系。实践环节考试成绩可于考试结束10日后登录龙招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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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报考及付费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和网上付费。网站为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自学考试信息中心。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该网查询有关信息并进行报考,课程网上报考的同时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的网上银行在线支付考务费。

  1、报名、报考条件及方法。

  (1)在籍考生报考。在籍考生是指已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在籍考生报考分两类: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使用自考新系统参加过报考的考生,这类考生可直接进行课程网报;另一类是2004年下半年以后没有参加过考试的考生,这类考生需在新生注册报名时间内,到本地报名点(所在地招考办)重新采集信息后方可进行课程网报。

  (2)新生注册报名。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到报名点(所在地招考办)现场采集自然信息,注册报名,获得自学考试准考证号。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直接进行网上课程报考;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方可获得报考资格:A、持有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B、自考专科五科以上合格成绩的在籍考生。C、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在籍学生。自考本科注册报名时须出示国家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证书或自考成绩证明或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办理资格审查(符合免考条件的可同时办理免考手续),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在9月6日-9日上网进行课程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在校生报考本科的新考生按原办法执行。

  (3)跨考区的考生报名。跨考区报名的考生按新生报名程序重新注册,获得一个新的准考证号,如报本科专业须重新审查资格。在新考号至少取得一科合格成绩后即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合档。

  为了便于发布与考试有关信息和及时与考生沟通,考生登陆网报系统后必须在“添加联系方式”一栏填写正在使用的移动电话号码,以便有特殊情况时能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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