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自考公共课程设置的调整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教育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对公共政治课顶替思想政治理论课作如下调整:
  (1)专科段专业的考生,凡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4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和《邓小平理论概论》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试;只通过《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2门课程中一门的考生,须参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程的考试。
  (2)本科段专业的考生,凡通过《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和《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3门课程中2门以上的,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考试,只通过其中一门课程的考生,须参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的考试。各旗县区考试中心、委托开考单位、社会助学组织要认真组织,做好宣传,确保公共政治课调整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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