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为防止考试中的违纪行为,银川教育局、招考办统一规划协调,安排考点、考场,在各考点安排纪检等工作人员进行定点、定岗或巡回监督检查;对玩忽职守、监外不监内等造成考场秩序混乱的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党纪和行政处理;对舞弊抄袭严重、违纪率在10‰以上的考场、考点或一科10‰以上答卷雷同的,将取消该考点资格,撤销有关责任人的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