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在2011年10月正式启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我市的201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内容、方式、方法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具备的职业道德、心理素养、教育教学能力。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部分科目采取计算机化考试,部分科目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考试时间为20分钟。
考试报名(含笔试和面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符合报考条件者(报考对象和条件详见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登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进行报名,具体流程参见网站提示。
二、笔试(含机考)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9日—30日14时前。
点击进入>>浙江2011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30日17时前,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自行选择现场确认点,具体确认地点请关注10月26日的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
现场确认主要审查考生报名资格、照片信息检验、收缴考试费用等,考生同时需递交以下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非浙江省内户籍的人员须出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统一模版请在专题区下载);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省外高校毕业班学生须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和户口本);
4). 收费标准:笔试(机考)48元/科。
3、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式:考生在11月20日开始可登录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时间:12月10日左右。详见www. ntce.cn网站。
三、笔试科目与时间
每年组织考试2次,上、下半年各1次。
首次考试改革试点考试日期为:2011年11月26日。
考试日程安排:
时间 \ 类别 |
11月26日 | |||
上午 9:00-11:00 |
下午 13:00-15:00 |
下午 16:00-18:00 | ||
幼儿园 |
综合素质(101)(机考) |
/ |
保教知识与能力(102) | |
小学 |
综合素质(201)(机考) |
/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301)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教学知识与能力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 |
文化课 | |||
专业课 |
| |||
实习指导 |
|
四、面试
1. 报考对象:笔试各科成绩全部合格者;
2.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1—13日17时前;
3. 报名确认时间:12月13—14日17时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4. 面试日期:12月24—25日(视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5. 收费标准:280元/科。
五、特别提醒:
1.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查阅《考试简章》和《政策问答》,登陆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纲》等相关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nbzk.nbedu.net.cn ),该网站将公布宁波考区的最新信息。
2.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3. 本项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根据纲自行选择教材。
4. 报名和确认时间由报名系统软件设定,到时将自动关闭。
5. 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符合报名程序中的要求,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成绩报告单以及通过考试和审核后获得的资格证书,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6. 考试违规者,五年之内不能报考教师资格考试。
六、项目咨询电话
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社会考试科:87726857、87320594。
宁波市教育考试中心
2011年10月18日
自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