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现状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2页


  2  中国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重要性认识不清
  许多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重要性认识不清。对安全评价工作持消极态度,甚至个别人认为这就是收费,是负担,对评价中所需资料提供不够。有的单位以技术保密为由,不能很好地提供有关资料。这说明他们对安全评价重要性不了解,对安全评价的法规掌握不多。另外,一些被评价单位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没有认真对照整改,对安全评价重视不够,安全评价宣传力度也不够。
  2.2  安全评价报告整体水平不高
  有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在使用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时,其汇总表的“安全技术措施”一栏中,采取的安全措施较笼统。如某使用、生产多为甲类危险化学品的技改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其中一个单元预先危险性分析汇总表的“安全技术措施”栏内多为“加强检查”、“加强检修”、“防止泄漏”、“防止违章”等,缺乏针对性。另外,安全预评价与验收评价相混,二者界限区分不清。还有的预评价报告,采用安全检查表方法进行检查时,安全检查表写得过深过细,超过了可行性报告内容,预评价概念不清,需进一步理解安全预评价含意。
  安全评价应完成的另一项任务是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进行模拟预测,如火灾、爆炸的影响范围、有毒气体泄漏扩散的区域等。目前很多报告只是停留在进行法规符合性检查,没有进行定量评价。
  2.3  安全法规适用不当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是化工等行业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的总结,是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单位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基础。但是有些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该用的主要安全法规、标准没有使用。关于重大危险源的问题,原化工部1997年7月颁布了《关于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对重大危险源的临界量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颁布,又进一步明确了141种4类危险有毒物质及其临界限量,为搞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提供了定量依据。但是一些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报告并没有对属于重大危险源的设备、物质进行分析评价,也没有提出应制定的应急预案。在预评价报告中,应指出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预案,以引起重视;在验收评价报告中,要详细检查预案编制和各项安全管理情况。
  2.4  对安全评价公司监管不力  
    取得甲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取得乙级资质证书的安全评价机构,可以根据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在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但是,有的公司超资质开展业务,或者从事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工作。例如:有的公司业务范围是非煤矿山,却从事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评价工作;还有的乙级资质评价公司评价了国有控股公司等。另外,一些评价公司弄虚作假,把评价报告不合格的部分,评价成合格;或者运用模糊语言蒙混过关。
  3  对策措施  
  3.1  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的宣传和培训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条例》关于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安全评价的规定,有利于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管理。大力提倡和支持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评价,加大对安全评价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评价水平。
  3.2  熟练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规、标准是搞好安全评价的重要基础。运用法规标准要结合项目(工程)实际分析评价,要有针对性,不能生搬硬套。例如:在进行物质危险危害因素分析时,应首先以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2268-1990《危险货物品名表》确定物质危险类别、危险特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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