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中小煤矿安全现状评价(二)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2页

 2. 3  地面检查   
    地面检查主要内容有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监控系统、矿灯房、炸药库、供电系统、井口安全防范措施。   
    1) 矿井主要通风机。检查时首先应注意弄清主要通风机的型号、风量、功率及生产厂家;查明是否有备用风机,以及备用风机的型号、风量、功率及生产厂家,查明备用风机是否接上电源;检查主通风机房是否按规定安装了电压表、电流表、水柱计、通讯电话;检查主通风机房是否有专人值班和风机运行记录;检查主通风机是否正常运行,备用风机是否漏风;检查风井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符合要求的正向风门、反向风门及防爆风门。   
    2)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主机每天是否连续24 h 运行及运行情况;查找主机中的历史记录;发现有瓦斯异常现象,最好是打印一张检测结果,对照检查当天是否有报告记录、处理情况,瓦斯日报表是否反映出来等。   
    3) 矿灯房。检查时应重点检查矿灯及充电架的完好情况,电瓶是否有漏液现象,矿灯房通风是否良好或是否有换气扇,矿灯领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4) 炸药库。检查时应重点检查炸药库是否有专人管理,炸药库内雷管、炸药是否分开存放,雷管、炸药领用记录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存量是否与实际存量相符,炸药库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炸药库是否有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向井下运送雷管、炸药是否符合相关的要求。   
    5) 供电系统。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井上井下供电变压器是否分开,变压器中性点是否按要求接地或不接地;是否采用双回路供电,备用回路或备用发电机是否符合要求;配电房内备用电源的联接与主电源是否能实现互锁;配电房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或是否符合要求。   
    6) 井口周围安全防范措施。检查时应重点检查出入井记录,出入井检身制度的执行情况,井口是否按规定安装了防雷装置,井口是否有入井检身制度及入井须知,是否有“井口20 m 范围内严禁烟火”及一些其它必要的警示标志,是否有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对于斜井提升的井口,还应检查地面车场是否有防跑车装置及“提升不行人,行人不提升”的警示标志,检查绞车房运行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绞车房内严禁用炭火取暖等。   
  2. 4  井下检查   
     井下检查主要内容有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矿井通风系统、巷道布置、机电设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及矿井灾害防治措施。对国有大矿以分组分专业检查为主;对地方中小煤矿以整体穿插检查为主,在地面根据被评价煤矿提供的采掘工程平面图及通风系统图确定好检查线路,下井沿检查线路见什么查什么,有什么看什么,切记不要随矿陪同人员走得太快,并作好记录,以便上井后按采、掘、机、运、通等主要方面进行整理。   
    1) 采煤工作面。应重点检查采煤工作面瓦检员的瓦斯记录,用粉笔灰或煤灰实际测一测工作面风速,工作面是否存在上隅角瓦斯及防治情况,工作面作业方式,当班作业人员数量,采煤工作面煤层高度和倾角,工作面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及大小,工作面实际支护参数,顶底板情况,采煤工作面机电设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工作面两端巷道是否采取加强支护或特殊支护,行人是否困难;若采用爆破落煤,应注意检查井下用炸药箱、雷管箱、发爆器,放炮母线及警戒设置等是否符合要求。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还应注意检查工作面采取了哪些防突措施,是否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有哪些灾害防治措施。   
    2) 掘进工作面。应重点检查掘进工作面瓦检员的瓦斯记录,用粉笔灰或煤灰实际测一测工作面迎头风速,巷道断面大小,支护方式,支护材料及大小,迎头有无空顶,局部通风机安装位置及运行是否符合要求,其他机电设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应注意检查井下用炸药箱、雷管箱、发爆器,放炮母线及警戒设置等是否符合要求。突出矿井巷道掘进时还应注意检查掘进工作面采取了哪些防突措施,是否进行防突效果检验,有哪些灾害防治措施。   
    3) 矿井通风系统。应重点检查沿途是否存在风流短路或串风现象,是否有无风或微风作业地点,风门、风桥、风窗、局部通风机及风筒等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矿井有无漏风,盲巷或临时停工的巷道是否按规定设置永久密闭、临时密闭或栅栏,在矿井总进总回风巷中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符合要求的测风站,井下机电硐室的通风是否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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