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需要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目的在于适应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新形势,构建平等、和谐的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村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必须把加强“三农”工作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着眼点和立足点,坚持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体系建设,这是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性、制度性建设。特别要尽快形成有利于加强“三农”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要调整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信贷投放结构,保证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切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不断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大幅度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益、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用于农业的比例,大幅度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的投入。并且要积极利用财政贴息、补助等手段,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要通过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同时,要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以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良好机制。这样,才能不断增加农业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不断增强农村的实力和后劲。
二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县域涵盖城镇与乡村、兼有农业与非农产业,既是功能相对完备的国民经济基本单元,又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县(市)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统筹配置县域范围内各种生产要素,有效集成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壮大二三产业。要着眼于发挥县域的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明确县域主体功能定位和生产力布局,科学规划产业发展方向,积极培育特色支柱产业。引导城市企业与县域企业加强合作,支持劳动密集型、资源加工型产业向县域集聚,鼓励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业向主产区集中。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自主或联合建立技术研发机№ 三要构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互促共进机制。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中国特色现代化建设道路的重要特点,必须从战略上协调好二者的关系。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要坚持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推进城市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大力发展小城镇,依法赋予经济社会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适当的行政管理权限,把小城镇建设成为人口、产业、市场、文化、信息适度集中的经济社会发展平台,发挥其承接城市、带动乡村的桥梁纽带作用。同时,必须深刻认识到,我国人口规模巨大,即使将来城镇化达到较高水平,仍然会有大量人口继续在农村生活。世界上有不少国家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忽视农业和农村发展而导致农业衰退、农村凋敝,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人口过度膨胀,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这个教训必须汲取。因此,我们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一定要把农村建设好,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要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注重保持乡村特色、民族特点、地域特征,保护秀美的田园风光和优秀的乡土文化,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村现代化。
四要积极稳步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各地要积极推进。但也要看到,我国地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各不相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必然是起点有差距、进程有快慢、水平有高低、重点有不同,不可能有统一的模式。同时还要看到,我国城乡差距的缩小需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推进。最重要的是,要牢牢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亿万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统筹城乡发展上迈出更大步伐,努力开创农村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