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2页
关于做好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晋建房函【2011】486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80号)精神,现将我省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2011年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定于11月13日举行。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和网上报名信息审查工作,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初审部门)负责各市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初审。各单位联系方式见“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愿意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工作流程
(一)网上报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认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报考人员照片。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名信息,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如有差错,责任自负。
(二)网上填报信息审核。报考人员可于报名信息提交两个工作日后上网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并签字确认,然后交于本人工作单位盖章同意。报考人员工作单位将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汇总后,到所在地初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向初审部门提交如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份,现场查看原件;
3、报考单位“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其电子文档。
(三)初审部门将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申报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后,按下列目录要求统一整理汇总后报送我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1、报送函一份;
2、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2011年度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3、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名表依据汇总表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另一份报名表依据汇总表顺序同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装订成册;
4、报考人员个人申报材料一套,包括:加盖初审部门原件审核章的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一份;
(四)经我厅审查通过后,初审部门持加盖报名审查专用章的单独装订成册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交费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