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动态:举办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2-07-25 共3页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关于举办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班的

通 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及有关人员:

为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房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6号)法规,结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冀建房[2011]485号)精神,切实加强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邀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来我市举办“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范围

凡未参加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60周岁以下均可报名参加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合格者,核发《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合格证》。

《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合格证》在我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根据信用考核或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予以延期。

《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人员岗位合格证》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事商品房销售代理机构履行资格备案的必备条件,也是我市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岗房地产经纪人员、商品房销售代理人员均须报名参加;其他符合报名条件且有志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临时上岗资格证》其有效期至2011年期满后,其有效期将不再延期,自行作废。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1年10月24日—26日

培训地点:国贸饭店(原港城大街208号)六楼国际会议厅(市内乘9、14、18、20路公交车到国贸饭店下车即到)。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