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的供求关系
随着我国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制度改革的深化,这部分土地已经逐步进入商品的行列,遵循商品经济规律进行市场流转。在一般情况下,土地交易也遵循一般商品的供求规律:地价上升,则供给增加,而需求下降;地价下降,则供给减少,需求增加。
但是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在许多方面具有特殊性:其位置固定不变,自然供给不变,经济供给弹性有限,买卖双方不能自行决定土地位置和用途,土地价格受社会和政治局势以及经济繁荣程度影响,所以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有时又表现出供给的特殊性。特殊的土地供给是由于土地自然供给总量是有限度的,超过这个限度不管价格如何上涨,也不能再增加土地的供给。特殊的土地需求是反映土地购买者把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作为投机对象,价格低廉的土地由于在短期内难以卖出好价格,所以买者很少;相反,价格高涨的土地容易卖得好价钱,尽管价格上涨幅度于其他地区,只要经济稳定发展,定能获利,所以买者很多。
随着我国城市化和经济发展,工业、商业和住宅用地的需求会不断增加,但这类土地供给非常有限,最终必然导致这类土地在高价位下的供求平衡。要在减少占用农地的条件下实现非农用地的&&供求平衡,必须搞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土地合理功能分区,提高城市土地利用规模效益;实行城市综合开发建设,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抓紧旧城区改造,充分利用城区闲置土地和利用率低下的土地;城市土地利用向空间发展,实行立体利用,提高土地的经济供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