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临时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临时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百分百考试网 考试宝典

立即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