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内容与限制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划拨土地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占有、使用划拨土地所获收益归其享有,依法经批准处分土地所获收益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家后,余额归其享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对其投资建造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享有所有权。
  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转让、出租和抵押其权利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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