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土地估价师考试: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发布时间:2010-01-14 共1页

  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土地使用税是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每平方米的年幅度税额按城市小分4个档次:

  (1)城市0.5至10元;

  (2)中等城市0.4至8元;

  (3)小城市0.3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至4元。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中的不同地方,其自然条件和经济繁荣程度各不相同,情况复杂。据此,国家规定,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具体适用税额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考虑到一些地区经济较为落后,需要适当降低税额以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需要适当提高税额的情况,但降低额不得超过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额标准,但必须报经财政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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