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7-25 共1页
公路交通设施用地
1、公路线路、桥梁、交叉工程、隧道和渡口。
2、公路通信、监控、安全设施。
3、高速公路服务区(区内经营性用地除外)。
4、公路养护道班(工区)。
5、公路线路用地界外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防洪、防雪、防波、防风沙设施及公路环境保护、监测设施。